在笔者过去担任台北市副市长和台北市文化局局长期间,主要的工作是推动台北转型为创意城市,以及促进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所以,笔者非常理解大陆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诉求。政府这类自上而下的手如何退出,市场如何发挥力量,是目前大陆文化创意产业正在思考的主要问题之一。
学界一般认为,文创产业的核心其实不是资本,而是多元。对于文创产业来说,在前端拥有原创和多元的保障,后端的资本等要素会自然到来。反过来说,有了资金,并不等于拥有了成功的文创品牌。比如,如果欧洲一些品牌愿意出售的话,大陆有资本能够将这些品牌买下,但这些品牌会变成民族品牌吗?
“在多元文化建设中,政府和企业要做的,是要拿出资源去训练人才和培育人才。文创产业是一个创意的产业,一定要创造出各种人才都能发挥创意的环境,将创意激发出来后,才会有产业形成的实力和可能。”
政府的手对文创产业管得太多,则会对这种多元的精神有所伤害。不过,市场的庸俗化也会伤害这种精神。换句话说,作为文创产业的核心,多元的价值如何保护,这也是笔者在任时遇到的难题。
政府管得太多,不仅是机制问题,还有从业人员的认识问题。比如,根据个人好恶,提倡某些行业的发展或者抑制了某些行业的发展,资源的大饼分配给几家企业会排挤其他企业。如何在制度上提供公平的保障呢?笔者在任时台北的做法是,画一块饼,将很多需要支持的项目由专家学者直接定出分配百分比,然后进行补助款或其他职能部门支持的申请。其中,百分比的分配过程,采取专家自主投票、审查,政府不得参与的机制进行。也是说,政府在谁说了算的环节放权,并有一定的机制给予保障。
政府的手一旦全部放开,其结果也可能不尽如人意。试想,如果当下一部穿越剧突然走红,行业内一窝蜂地开拍其他穿越剧,过段时间谍战剧又红了,大家又一窝蜂地去拍同类题材的电视剧。早于我们发展的欧美,其文创产业大部分是市场经济模式,但其实政府也以不干预的方式提供资金来支持非营利的专业机构,发挥第三部门的功能,只是在的好莱坞电影题材中,吸血鬼、狼人、外星人等题材泛滥,其实是市场推手的作用力过猛,将行业全部交给市场调控,很难多元。
此外,政府、企业在提供资源时,不仅要培养专业经理人和艺术家、创意者,还要培养消费者。台湾的经验显示,当消费市场没有很好地培育时,消费者不认可本土文创品牌,只要国际。
消费市场的培育,与政府的公共服务有关系。台湾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致力于社区建设,让人们热爱从家乡土地上生长出来的有形的和无形的东西,经过几十年“新故乡运动”的推动,终于有了进步。对于大陆来说,台湾的机制和方法未必适用,但在新型城镇化的社会大背景下,还需结合各种经验,探讨一条属于自己的文创产业发展之路。
(作者李永萍:系台湾文化创意产业联盟协会荣誉理事长)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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