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在无锡召开全国首届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稍早前已经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建立专门服务文化产业的专营机构,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探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和文化创意人才创业的金融服务新模式。
自3月以来,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密集出台,包括《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等,足见中央政府对文化产业振兴的期待。
其实,中国早在2003年制定了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文件,并将文化产业从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事业中区别出来。2009年,因次贷危机而采取刺激性政策的时候,中国出台了部《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文化产业上升为战略性产业,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降低准入门槛,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和外资进入政策允许的文化产业领域等等。
随后,中国成立了几百家文化产业基金,几乎分布于每个地方政府,其中由财政部与一些国有公司发起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模高达200亿元。但事实上,这一振兴计划的作用仍待观察,甚至有统计显示,这些基金存在有钱无处投的困境。此次的振兴政策也主要是几年前振兴措施的延续,略有不同的是:这次计划成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银行。
中国近邻也有着类似的做法。韩国文化产业的成功相当程度上是政府推动的结果,他们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为文化产业机构、文化振兴基金等的建立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和行为准则。他们还撤消了各文化行业干涉和限制性的规定,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有70%得到了修改或者废除。韩国政府扶持的绝大部分是私营企业和机构。
中国而言,基金大部分是扶持本地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这些国有部门的存在是为了完成或省级、地级政府的文化项目,因此他们能否支持市场自主创意有待观察。而对民间资本而言,则面临设置过多的门槛和干涉。因此,通过2009年至今的文化产业振兴工程看,这种资本上扶持国有,程序和内容上限制民间的做法,需要得到改变。
若想振兴文化产业,办法或许不是政府出资,而是创造一个好的制度环境,中国民间资本严重过剩,完全有能力支持文化产业繁荣。政府应该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为文化企业减税。
韩国成功的秘诀是减少政策对市场与创新的限制、干预。本来,中国传统上将文化产业当成文化事业监管和主导,而新技术环境已经令文化产业更注重创新时效与内容融合,因此管理方式也相应需要改革,交叉监管与严格限制已经不太适应文化领域,如果想要振兴文化产业,松绑是一个必经之路。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