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正从事业体制向公共文化服务体制转型,但“政府包办”依然突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格局亟待完善。
文/高宏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了建立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任务,从宏观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到微观文化机构管理、文化服务实现获得方式等,做了方向性规划,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确了发展方向。
但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与的社会发展和公众文化需求相一致,与政府改革和治理新理念相一致,还有五大重点问题有待关注。
探索满足公众文化多样性需求
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初,政府本着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免费提供,限度地保障了公民文化权益,实现了文化公平。如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而从社会群体的文化需求类型来看,公众不仅有基本文化需求,还有更富多样性的发展性文化需要。如何从政策创新角度满足公众多样性文化需求?发达往往对文化消费实行补贴政策。如荷兰27岁以下的年轻人,每年可以15欧元的价格,申请文化青年卡,持有该卡在进行文化消费时可享受3~7折的优惠。
我国地方政府也尝试对文化消费实行政策补贴。如北京市为拉动以高雅艺术、民族艺术为代表的演出业,自2012年4月试点推行低票价补贴政策,至2013年,参与低票价惠民活动的院团和剧场数量已经增加到20家单位、22个剧场,增长幅度超过40%,每张演出票的补贴比例也由原先的10%提高到12%。
此外,为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现有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和场所要主动丰富拓展功能,疏通好渠道,积极利用好网络共享平台上的原创性文化内容。比如,支持网吧、剧场、体育馆、青少年宫、实体书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开展文化讲座、展览展示、艺术鉴赏等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综合性服务功能。或者,利用地铁、广场、文化艺术园区等场所组织开展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营造公共文化服务空间。
建立需求导向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忽视公共文化服务和公众需求对应性的现象,导致效能不足。
比如,在我国公共文化建设中,一方面,公共文化设施仍然短缺。以博物馆为例,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博物馆4165家,与发达差距很大;另一方面,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不高、闲置现象严重。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首先应建立“需求导向”的机制和举措。比如建立需求调查反馈机制,更自觉地借助于新技术手段,特别是网络和各种智能数字终端,发挥移动多媒体靶向性、精准化传播优势,利用大数据获得需求信息,更精准地满足公众文化需求。
其次,供需对路。避免公众有需求、政府无及时回应,或者公众无多大需求、政府无效劳动突出的情况。同时,要避免标准“一刀切”、内容供给“一锅煮”,尊重讲求文化差异性、地域性、多样性,要力避硬件思维,重视硬件建设,而忽略软件运营。
再次,注重整合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的发布传播。“北京市民公共文化参与和文化需求调查”显示,有28%的被调查者希望“更方便找到各类公共文化活动的信息”。可见,政府应改善文化供求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局面,让民众能方便、迅速地获取文化资源和活动信息。
,从文化服务的受益群体来看,还要解决现实层面文化需求消费群体的流动分散性,与文化服务便利性、可获得性存在的矛盾。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中国社会实现了由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变迁,如何有效服务于流动群体,特别是城市农民工群体、“夹心层”等特殊人群,切实保障每一位社会公民的文化权益,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还面临巨大挑战。
形成公共文化服务“共建”主体
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正从事业体制向公共文化服务体制转型,此时公共文化服务主体仍需完善。
从一些发达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过程看,公共品和市场并不对立,特别是二战后西欧公共文化建设中,政府在文化领域的主导角色逐渐消退,公共文化体制逐渐形成,市场组织、民间组织参与文化事务的角色和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文化在财务支持与运作上,更多依赖“非营利经济体制”来实现。
国际经验表明,政府需要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改变参与主体形式单一与文化治理格局多元要求不适应的问题。
中国现有体制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应防止某些政府把社会力量参与当成甩包袱、推卸责任的借口。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体系,不是降低成本的机制,基本方式是加大购买力度,不是让公共文化体系市场化,而是让市场机制、市场手段,在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配置、服务提供上发挥更大作用。
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参与,首先应积极培育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主体,使其更加社会化。由于社会组织长期实行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部门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登记准入条件高,衍生出政社不分、监管乏力等问题。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当务之急是,应继续扩大文化开放,消除民资进入文化领域的体制性障碍,降低文化组织登记门槛,完善和落实好资金投入、税收减免、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文化经济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资助和捐赠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培育参与文化服务和管理的社会主体。
其次,政府还需完善制度,创造机制,疏通渠道,搭建平台,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管理,形成多元“文化治理”新模式。比如,推动国有公共文化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管理、执行分开,从而提高文化服务绩效。再如,建立平等参与的合作伙伴关系,提高民间组织对文化事务的参与权,形成文化“共建”共享的新治理格局。
综合整合,提供跨平台文化服务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由不同部门管理,存在部门切块、行业隔离问题,服务效率和社会效益受到严重影响。
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应树立“跨部门意识”和开放的社会意识,集中解决供给矛盾问题。
在网络侵蚀阅读成为全球化现象的现实下,新媒体文化、新业态内容日渐成熟,跨域型新兴业务服务更是层出不穷,网络整合了以往分属于不同行业部门管理的服务内容和信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彻底改变以往平面化、机械式、工业化的思路,进行综合性整合,在跨部门、跨行业、跨平台上提供综合性文化服务。
其次,从文化设施建设角度看,既要统筹不同身份属性的文化机构设施,更要统筹好文化系统内不同行政层级机构的联动协调,从条块分割、重复建设、资源分散,向统筹协调、共建共享、互通联动升级。
2014年6月26日,北京市西城区辖区内的353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文体设施、食堂等向社会全面开放,原来分割独立、隶属于不同层级的文化体育等各类服务设施,开始向社会提供服务。这种开放式利用社会资源服务的模式,应当作为一个提供社会服务的发展方向。
,统筹资源,不仅要着眼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有形硬件建设,也要注重搭建一些新型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服务的便捷可获得性与服务绩效。
一方面,建设互联互通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如结合智慧城市、宽带中国等信息工程建设,整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数字资源,建设全国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网络平台。
另一方面,文化部门应加强和电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三网融合”,确立技术标准,打破行业壁垒,建立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跨平台机制,建立开放式数字文化内容供给模式,创新公共文化数字化资源整合机制,实现网络服务内容共建共享。
文化服务适应信息技术发展
随着文化符号更新和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站、手机、视频等新媒体样式被大众接受并广泛应用,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微内容时代来临,居民信息消费需求出现“井喷式”增长,消费结构也随之转型升级。
对此,政府应使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更适应网络时代的信息消费新变化、新需求。目前,“三网融合”深入实施,从技术层面打破了广电、电信、互联网分业经营的格局。未来传统文化产业业态还将发生深刻转变,逐步实现报纸、广电、音像、电影、网络、卫星通信等媒介形式的深度融合。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传统媒体应更加注重平台功能的开发与升级,主动利用这些制作微内容的用户,与用户协同参与新闻报道、传播文化信息,为文化传播提供更多、更丰富的服务功能。另外,政府要使文化新载体不断更新,延伸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
主流文化传播如何把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延伸拓宽到这些新的载体领域,让公众获得文化服务更具便捷性,实现主流文化传播无缝式链接,以及文化服务高效率满足公众需求,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和探索其实现路径。
特别是随着普适计算的实现,文化服务和信息消费的移动化渐成趋势,公共文化服务也必须适应这种趋势,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CMMB(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渠道,努力建设公共数字文化移动服务集成平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实现随时服务、随身享用,提高公共文化的覆盖率和服务效能。(作者单位:行政学院)
来源:瞭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