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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国际原创动漫作品大奖赛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5-31 09:41:06  点击:3115

 

本网讯:“金恐龙”国际原创动漫作品大奖赛(简称“金恐龙奖”)是2012第九届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的主体赛事活动,“鼓励国际原创,发现草根精英,引入市场机制,打造孵化平台”是大奖赛的核心宗旨。

  突出产业化、国际化主题,注重国际与国内的结合,品牌与产业的结合,动漫与数字领域的结合,在全球范围内对动漫作品进行广泛征集,为业界提供创意、艺术、技术的展示平台、市场推广平台及合资合作平台,进一步锻造“权威性、市场性、专业性”的大赛品牌。

 

 

  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2012年3月28日——2012年7月10日

  资格审核:2012年7月11日——2012年7月20日

  初    评:2012年7月21日——2012年8月5日

  终    评:2012年8月14日——2012年8月15日

  颁奖典礼:

  2012第九届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奖”颁奖典礼

  参赛作品分类

  1. 动画短片(30秒以上30分钟以下的动画片)

  用动画技术手段制作的短片:包括动画故事短片、动画宣传片、广告片、建筑动画、网络动画等。 2. 漫画作品

  故事漫画、单幅漫画、多格漫画

  3. 动画剧本创意

  未成片的动画连续剧故事大纲、梗概、剧本,单集的短片剧本和动画电影剧本

  4. 动漫形象设计

  不限题材的各种动漫形象设计作品和以恐龙为题材的动漫形象设计作品

  奖项设置

  本届“金恐龙奖”奖项及奖金设置如下:

  金恐龙动画短片大奖(1名),100000元;

  金恐龙动画短片奖(3名),5000元/名

  金恐龙漫画大奖(1名),60000元

  金恐龙漫画作品奖(3名),5000元/名

  金恐龙剧本创意大奖(1名),60000元

  金恐龙剧本创意奖(3名),5000元/名

  金恐龙动漫形象设计大奖(1名),30000元

  金恐龙动漫形象设计奖(3名),5000元/名

  恐龙形象特别设计奖(1名),30000元

  获奖者待遇

  1、将获得组委会邀请免费出席颁奖礼的礼遇,原则上每件获奖作品的作者(限1人)由组委会提供颁奖典礼当天的免费食宿。

  2、可以优先获得由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资、开发、收购、业及扶持创业的机会。

  3、可以获得由中国视协卡通艺委会、中国动漫资源网企业联盟推荐业的机会。

  4、可以获得中国动漫资源网(与团中央、中青网合作的青少年动漫网络平台-中青动漫网络互动社区)、动漫周刊等媒体专访和重点推荐。

  5、可以获得由中国视协卡通艺委会推荐参与法国昂西动画节、加拿大渥太华动画节、美国红树枝动画节、法国安古兰漫画节、首尔动漫节、日本TBS等国际知名动漫节的作品竞赛;以及推荐参加昂西动画节MIFA交易市场、渥太华动画节TAC商务会议、法国戛纳电视节、首尔动漫节SPP等国际产业市场商务活动。

  6、可以获得《动漫周刊》的全年免费赠阅。

  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所有参赛者须登录www.cicdaf.com “金恐龙奖”页面,根据提示完成信息上传,作品邮寄等报名工作。请在报名截止前完成所有报名程序。

  参赛作品要求

  1.次报名参赛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奖”的原创作品。

  2.参赛作品格式:

  组委会只接受以DVD或数据光盘形式寄送的参赛作品,动画短片参赛作品必须有中文字幕或配音。

  3.所有参赛作品将收入组委会作品库,不再寄回参赛作品。

  4.参赛人对参赛作品的原创性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参赛作品将受到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奖”组委会知识产权保护。

  5.为了在动漫节期间做到限度的展映,初评入围作品将在动漫节的所有具有专业音响和视听效果的放映场地展播。根据展映的需要,组委会将对这些的作品进行复制。

  6.为配合宣传的需要,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公益展映的权利。

  7.参赛作品片段,可能在动漫艺术周官网、中国动漫资源网及《动漫周刊》杂志展映和刊出。

  8. 获奖作品将有可能在常州市属电影院线、社区、户外大屏及艺术周现场大屏幕展映。

  9. 获奖漫画和形象设计作品将有可能在艺术周展区展出。

  颁奖典礼

  1.颁奖典礼及新闻发布会由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组委会统一举办。

  2.颁奖典礼名称拟定为:2012第九届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奖”颁奖典礼。

  3.组委会将邀请所有获奖作者作为嘉宾参加颁奖典礼。

  4.因故无法前来领奖的获奖者,可授权他人代为领奖。授权他人的应向组委会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5.获奖作品将在颁奖典礼过程中进行展映。

  6.获奖者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金和奖品。

  7.在获奖者本人同意的前提下,组委会将安排媒体专访机会。

  8、组委会将在艺术周结束三周内与获奖作者联系领奖事宜,其中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9、艺术周结束三个月之内未领奖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评评审团、终评评审团

  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奖”设初评评审团和终评评审团。评审团成员由权威知名的动画专家、企业家、媒体、制片人、导演、衍生产品等产业人士和院校专家组成。所有成员如与选送的作品有任何包括制作与商业等方面的直接或间接的合作性关系,则在评审过程中一律采取当事人回避原则,评审委员会保留空缺某奖项的权利。

  初评评审团名单将于2012年7月15日之前公布;

  终评评审团名单将于2012年7月31日前公布。

  法律支持

  2012第九届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国际原创动漫作品大奖赛按照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展映、展览和评奖活动。所有奖项评比由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督和常州市公证处公证。

  其他

  凡报名参加2012第九届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国际原创动漫作品大奖赛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选送作品的制片人、发行商或相关组织有义务确保影片送选“金恐龙”国际原创动漫作品大奖赛的合法性。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组委会保留终解释权。

  2012第九届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奖”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2号创意大楼三楼

  “金恐龙奖”   赛事部(  收)

  邮编:213000

  电话:0519-85117282  85605663

  传真:0519-85117282电子邮箱:jinkonglong@cicdaf.com

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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